2019年11月12日,由我司承建的莲湖花溪时光地块三1#、12#楼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本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由建设方莲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陈刚主持,五大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及汉台区质量安全监督站王站长及相关人员参加竣工验收。
莲湖花溪时光地块三1#、12#楼工程,位于汉中市汉台区留侯路以南、庆华路以北。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149.93平方米,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设防,建筑结构类型1#楼为剪力墙结构,地上16层,建筑总高度49.6米,12#楼为框架结构,地上1层,建筑总高度5.5米。
项目于2018年3月6日开工建设,本工程制定的目标是创汉中市市级文明工地。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精心施工,科学管理。整个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任何质量安全事故,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该工程被评为2018年汉中市市级文明工地。
莲湖花溪时光地块三1#、12#楼工程竣工验收,由五大责任主体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汉台区质量安全监督站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上午对工程的资料进行查看、对工程实体进行实测实量,下午听取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自评汇报,听取设计、地勘、建设等责任主体的评价,认为该工程实体质量合格,感观质量较好,资料齐全、真实、有效。施工单位保质保量完成了设计及合同约定内容,一致同意通过竣工验收。